1.吊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中的相关规定。
2.吊钩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表面有裂纹;
(2)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
(3)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
(4)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5)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
3.滑轮的最小绕卷直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GB/T13752的相关规定。
4.滑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
(1)裂纹或轮缘破损;
(2)轮槽不均匀磨损达3mm;
(3)滑轮绳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
(4)铸造滑轮槽底磨损达钢丝绳原直径的30%;焊接滑轮槽底磨损达钢丝绳原直径的15%。
5.滑轮、卷筒均应设有钢丝绳防脱装置;吊钩应设有钢丝绳防脱钩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