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要根据本标准恰当地提出对行吊工作级别的要求,如果可能还须进步明确行吊各个机构的工作级别。以确保制造商能按此要求进行设计与制造。
行吊整机的工作级别。由行吊使用等级和行吊荷重状态级别两个因素决定。行吊使用等级裹明了该行吊工作忙闲程度,由行吊的总工作循环数决定,它可以由行吊预计的使用年数(该行吊报废或被更新之前的使用年数)、每年平均的工作日数,每工作日内平均的起重工作循环次数等三个数的乘积得到。行吊的荷重状态级别表明了该行吊起吊荷重的轻重程度
说明:对以上这两项计算只需作估算即可,不需要作十分精确的计算。
行吊机构工作级别。只是将各个机构单独地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的评价,它概略地表示了由该机构的使用等级I设计寿命、工作小时数)和该机构的载荷状态级别f反映载荷轻重状态的级别或载荷谱系数)所决定的机构工作的总体状况。
同样,对机构使用等级和机构载荷状态级别两项计算也只需作估算即可,不需要作十分精确的计算。
如果用户无法提供所需要的行吊的有关数据,从而无法按上所述的万法通过计算与查表选出行吊整机或其机构的工作级别时,也可以通过查阅附录A及附录B中的有关资料,近似地选出所要的行吊及其机构的工作级别。但必须说明附录A及附录B中的这些选择指南并无约束力,只是给出个选择的参考示例。在行吊招标书和订货单上所确定的行吊厦其机构的工作级别,只能由行吊用户提出并作出最终认定。
行吊用户订货时应明确起重量、跨度、起升高度和应选择的工作级别,提供车间、场地的工作环境及使用状况等工艺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