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基建投资规模稳增,工程机械行业持续向好,不仅鼓舞了工程人的士气,也催生了市场投机者不正当牟利的行为。各龙头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多年,品牌早已深入人心,却也因此成为了被模仿,甚至被侵权的对象,品牌侵权案屡禁不止。
前不久,一家名为“天津三一润滑油脂有限公司”的企业被判侵犯了三一集团的商标权等正当权益,该公司利用三一集团在工程机械领域的知名度,生产销售带有“三一润滑油”、“TSANYT”等标识的山寨润滑油产品,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被判向三一集团赔偿300万元。
在这之后,柳工发布消息称,柳工诉莱州辰宇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宇钖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某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此案中被告在其企业官网、宣传手册展示的产品及厂房显著位置标注“柳装重特”“LZLG”等标识,侵犯了柳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将“柳装”作为字号使用,构成不正当竞争 。
经终审判决,认为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并对被告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20万元。事实上,这不是两家企业第一次被侵权,工程机械行业内被侵权的企业也远不止这两家。
品牌侵权案屡禁不止
徐工:2011年,徐工集团原下属企业工程师宋某、韦某,假冒“徐工”商标制造设备,并进行出售,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款。
三一:烟台山一机械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宣传手册、宣传网站以及其生产销售的装载机、搅拌机上突出使用“山一重工”、“SHANYI”标识,被判侵犯了三一重工公司的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责令其更改企业名称并赔偿700余万元。
中联重科:山东某公司使用的“颜色组合”与中联重科的第18338886号“颜色组合”商标构成近似商标,被依法判决停止使用涉案颜色组合商标的侵权行为并赔偿中联重科200万元。
山河智能:山东聊城山河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在网站及宣传手册中,多次使用“山河重工”、“山河智造”等标识,被判侵害商标权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山河智能获赔300万元。
对侵权零容忍应成行业共识
商标不仅是名称,也承载了企业历经发展取得的社会认可和期待,各企业每年在商标的培育、维护和维权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而这些不良商家“鱼目混珠”的行为,除了会短期获利外,对被侵权企业、用户和整个行业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对企业而言,恶意侵权行为易造成品牌混淆,降低品牌在相关公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被挤占,质量问题还会波及原品牌,损害企业信誉及形象。
对用户而言,侵权则意味着没有保障的产品,极易受到侵权品牌误导和干扰、购买的产品质量不如企业正品,蒙受重大损失。
对行业而言,不仅是主机,配件、润滑油品等也是工程机械侵权造假的重灾区。商家贪财逐利、“傍名牌”走捷径,只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行业公平竞争。
侵权案背后的品牌忠诚度
品牌侵权案屡禁不止的背后,也反映出在工程机械领域,用户已然形成了品牌忠诚度,大品牌随之成为不良商家侵权的目标。
其实放在十年前,大部分工程机械销售人员普遍认为这一行业的用户对品牌忠诚度不高,一台设备价格高昂,相比较品牌,用户更关注价格,促销力度足以左右用户的选择。
但随着工程机械企业的发展完善,不断地“培养”用户,这一情况有了很大改变。特别是龙头企业,更注重品牌独立,也有实力,再通过“战略合作”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各种政策支持、资源、人脉等等,用户的“品牌忠诚度”正在加速形成,逐渐成为企业探索和重塑竞争力的关键。
每一台工程机械的产品、每一个商标背后,都蕴含着企业对用户的关怀与承诺。品牌忠诚度可以吸引更多的用户选择大品牌,不了解品牌或者刚入行的新用户购买产品时,就有可能被侵权造假的山寨品牌蒙骗,造成损失。
在工程机械行业,每一台设备都是用户的谋生之本,甚至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打击侵权,不仅是为了维护企业自身知识产权,也是为了维持市场秩序,维护用户的利益。因此,肃清市场,保护自身品牌是行业中各企业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