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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2-02-14 来源:港口装卸机械

交通运输部日前制定发布《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水运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水运基础设施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新增国家高等级航道2500公里左右,基本连接内河主要港口。世界一流港口建设提质增效,保障能力适度超前。智慧绿色安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国家战略能力明显增强。

根据《规划》明确的具体目标,“十四五”时期,我国将新增及改善内河航道里程5000公里左右,其中新增国家高等级航道2500公里左右,打通主要瓶颈和碍航节点,延伸通达范围,提升管理养护水平。进一步增强港口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沿海大型专业化码头通过能力适应度大于1.1,提高内河港口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水平。补齐港口集疏运短板,实现长江干线主要港口铁路进港全覆盖,沿海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90%以上;大力发展铁水联运,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推动水上客运多元化发展,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推进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

《规划》共包括现状与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其中,重点任务共包括八项:一是集中攻坚,重点建设高等级航道;二是强基优能,打造高能级港口枢纽;三是统筹融合,推动联运高质量发展;四是降本增效,发展高水平水路运输;五是创新驱动,引领智慧水运新发展;六是巩固提升,推进绿色平安新发展;七是开放拓展,提升水运国际竞争力;八是深化改革,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

在建设高等级航道任务方面,《规划》提出以高等级航道为核心,补齐短板、发挥优势,加快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等大通道扩能升级,推动高等级航道未达标段攻坚,稳步推进运河连通工程前期论证和建设。重点支持国家高等级航道(含通航设施)建设,兼顾其他航道(含通航设施)、航电枢纽、公共锚地、中西部地区库湖区便民交通码头建设。

一是加快水运大通道扩能升级。长江干线上游积极推进宜宾至重庆段重点碍航水道整治、重庆至宜昌段4.5米水深航道建设。中游有序推进宜昌至武汉段航道整治。下游稳步实施安庆至南京段重点航道整治,进一步改善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条件。加快改善长江口辅助航道条件。积极推进三峡枢纽瓶颈制约疏解,深化三峡水运新通道前期论证;西江航运干线加快推进贵港以下3000吨级航道建设,稳步推进3000吨级航道上延至南宁,研究推进长洲枢纽船闸扩能,重点加快长洲枢纽下游碍航段航道工程整治,提升西江出海航道通航条件;京杭运河加快山东段、浙江段建设,进一步提升苏北段通航保障能力,全面推进江苏段综合整治。淮河干流继续推进安徽段航道升级和船闸、桥梁等瓶颈节点改造,推动河南段航道提等升级,加快推进江苏段淮河出海航道建设。

二是主攻水网和支流高等级航道畅通延伸。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重点加快未达标段航道攻坚建设,加快改造主要集装箱内河通道沿线碍航桥梁,研究建设衔接海港的河海直达通道,加快沿海港口内河疏港航道建设,加强省际间航道沟通互联;珠三角高等级航道网进一步提升崖门等出海航道及莲沙蓉等重点航道通航能力,提高江海联运服务水平;支流高等级航道重点加快岷江、嘉陵江、乌江、沅水、汉江、赣江、信江、北盘江、右江、红水河、柳黔江等未达标段航道整治、梯级渠化、碍航闸坝通航设施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湘江、汉江、赣江等长江重要支流高等级航道中下游航道扩能升级。积极推动高等级航道向上游及周边的重要城市、矿区、产业基地等延伸。

三是稳步推动运河连通工程。继续推进引江济淮航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工程前期论证及建设。研究推进京杭运河黄河以北段复航和津保航线论证。开展湘桂、赣粤运河前期重点问题研究论证。

四是统筹推进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建设。稳定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建设、养护管理中央资金渠道和投入规模。推进黑龙江、额尔古纳河、鸭绿江、图们江等中俄、中朝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重点碍航滩险整治。推进澜沧江、瑞丽江、红河等中老缅泰、中越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的内通外联。加强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养护管理,完善航道监控、助航设施、养护管理基地、救助打捞等配套设施,推进海事监管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开展航道测量、电子航道图制作等基础性工作,保障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畅通安全。

五是积极开展旅游航道试点示范。依托航道打造生态走廊、景观走廊、文化走廊。重点做好沿线相关设施绿化美化,加强沿江沿河文化景观再造,推进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老港区更新改造,建设具有港口文化特色的商务、生活、休闲等相关功能区;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航道。依托长江、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以及大运河文化带构建集交通、观光、度假、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航道。加强新安江、瓯江、钱塘江等支流航道,以及白洋淀、太湖、千岛湖、滇池等库湖区航运设施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造适宜中短途观光休闲的特色旅游航道。支持港口城市发展水上观光休闲、城市渡运、水上公交等。

在打造高能级港口枢纽方面,《规划》提出坚持一流标准,以国际枢纽海港、主要港口为重点,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提升服务功能和支撑能力,打造高能级港口枢纽。建设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中央资金重点支持进出港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建设高水平港口设施。推进沿海主要货类专业化码头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集装箱干线港为重点,新建与改造并重,加大既有集装箱码头智能化改造,推进天津、青岛、上海、苏州、宁波舟山、深圳、广州等集装箱干线港以及北部湾、东莞、洋浦等港口集装箱码头工程建设。建设黄骅、日照、宁波舟山、北部湾等港口大型铁矿石接卸码头,实施营口、烟台、青岛、日照、连云港、宁波舟山、厦门、揭阳等港口大型原油码头工程,有序推进LNG码头建设。重点推进天津、日照、南通、洋山、宁波舟山、深圳、广州、北部湾、洋浦等沿海港口重要港区进出港航道、防波堤、锚地建设。

提升内河港口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以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沿线主要港口为重点,统筹既有码头专业化改造和新建扩建项目,加强集装箱、煤炭、铁矿石、商品汽车等专业化码头合理集中布局。继续推进内河港口老小散码头资源整合和改建升级,实现规模化发展。

二是提升港口发展能级。强化国际枢纽海港功能。增强国际枢纽海港航线联通度,提高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支持大型港航企业优化内陆港布局,打造海陆双向辐射的物流枢纽,建设国际商品集散中心和大宗商品储运交易基地。推进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和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洋浦枢纽港建设。

推进区域港口高质量协同发展。完善以国际枢纽海港为引领,主要港口为骨干,地区性重要港口、一般港口相应发展的多层级协同发展格局。鼓励大型港航企业以国际枢纽海港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整合相关港航资源与要素,完善集装箱、大宗散货等专业化码头服务网络,促进干支联动、江海互动,推动区域港口群协同发展。

三是强化港口支撑能力。支撑临港产业发展。继续发挥港口在沿海沿江经济带和石化、冶金、重装等产业布局深层次调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港口规划与产业规划的衔接,提高码头服务能力。以重点项目为引领,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支持大连长兴岛、唐山京唐与曹妃甸、天津大港、烟台裕龙岛、日照岚山、连云港徐圩、南通通州湾、宁波舟山鱼山、湄洲湾、惠州大亚湾、湛江东海岛、北部湾企沙等临港产业发展。

服务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依托港口专业化码头,加大原油、LNG、铁矿石等储存能力,适度超前建设国家粮食、能源、战略性矿产资源接卸、储存、中转基地,增强港口环节的抗风险能力和安全稳定性。

在推动联运高质量发展方面,《规划》提出按照一体化融合发展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港口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水水中转,推动联程运输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港口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推进港口与其他运输方式及物流场站等统一规划、协同管理,做好千万标箱港口综合货运通道和内陆港体系规划建设。统筹联运、口岸、保税、物流等功能,提升港口多式联运效率与综合服务水平。推动做好港口枢纽发展空间预留、用地功能管控、开发时序协调等工作,有效发挥港口枢纽功能。

二是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强化集疏运铁路设施建设。推进主要港口进港铁路建设,重点实施唐山京唐、天津东疆、青岛董家口、上海外高桥、苏州太仓、深圳盐田等枢纽性港区进港铁路支线及“最后一公里”建设工程,提高铁路集疏港能力。

提升集疏运公路衔接水平。继续推进主要港口重要港区集疏运公路建设,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重要港区连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对于受城市交通制约较大的重要港区,鼓励建设客货分离的集疏运公路体系。

完善内河集疏运体系。重点加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内河集疏运航道建设,有效衔接沿海港口与内河航道。打通内河高等级航道关键瓶颈节点,构建集装箱海江(河)联运体系。

三是大力发展铁水联运。继续推进港口集疏运“公转铁”,加快发展集装箱、铁矿石、煤炭、钢铁等货类铁水联运。鼓励港航和铁路企业加强协作、信息互联、标准对接,建设集装箱海铁联运综合改革区,推动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

四是优化完善水水中转。发展海江(河)联运、干支联运。推广江海直达船型,推动江海直达运输发展,完善以长江、珠江为重点的江海联运中转体系。积极发展长三角集装箱海河联运。鼓励港航企业在沿海区域,围绕集装箱干线港和铁矿石等主要接卸港,组织发展干支联运、水水中转运输。

另外,在智慧水运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建设智慧港口。聚焦智能生产运营,提升港口码头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5G、北斗等应用,在港口重点区域实现深度覆盖。加大既有集装箱、大宗干散货码头装卸设施的远程自动操控改造、港内无人集卡应用。建设新一代自动化码头,应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整合港口、航运、贸易等数据,建设港口“智慧大脑”。创新港口生产运营模式,提升生产运营和安全绿色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BIM+GIS技术在港口规划、设计、建造、维护等各阶段的应用,促进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聚焦对外服务平台建设,提升运输物流便利化水平。大力推进“单一窗口”和线上线下协同服务能力建设。以集装箱干线港为重点,建设港口智慧物流协同平台,推进港口、航运、铁路、公路等环节数据互联共享,推动相关物流作业协同运营,提高物流便利化水平。建设基于区块链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探索进口集装箱区块链电子放货平台应用。

在推进绿色平安新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持续深入推进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构建清洁低碳的港口船舶能源体系,推进水运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平安中国建设要求有机融入到水运发展中,建设平安港口、平安航道。其中,《规划》要求加强港口岸线资源集约节约利用,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岸线资源节约利用评价指标。加强规划管理和岸线审批,严格管控和合理利用深水岸线,鼓励以公用码头为主要方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为主要方式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加大既有港口设施的技术改造,引导小散乱码头集中归并或升级改造。严格管控长江干线港口岸线规划利用总量;《规划》还要求推广港口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应用。健全港口绿色指标和作业要求,以及港口能耗及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统计体系。提升清洁能源在港作车辆和机械中的应用效率和水平,开展风能、光能等分布式发电技术在港口的应用。

在深化改革、提升管理能力与水平方面,《规划》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研究推进《港口规划管理规定》《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船舶引航管理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制修订;《规划》同时提出加强港口岸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机制。优化港口经营许可,逐步推行普通货物港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深化港口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性服务收费。

“十三五”时期,我国新增沿海港口万吨级以上泊位369个,2020年底达到2576个,综合通过能力91亿吨。新增及改善内河航道里程5000公里,其中新增高等级航道2600公里;2020年底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达12.8万公里,其中高等级航道1.61万公里。

“十四五”时期,预计水运需求将在高基数上保持中低速增长,2025年水路货运量、港口吞吐量将分别达到85亿吨、164亿吨,年均增长2%-3%,其中沿海港口集装箱吞吐量3.0亿标箱,年均增长5.5%。货类结构以集装箱、煤炭、铁矿石、石油及制品、矿建材料为主,其中集装箱、原油、LNG等增长较快,煤炭、铁矿石等维持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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