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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要求
(1)操作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资质。
(2)年龄在50岁以下。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眩晕症史,无癫痫症史等不适应高空作业要求的情况,血压正常。
(4)作业时间尽量避免高峰期,并在作业地点周边摆放警示牌。
(5)作业斗(平台)内谢绝滞留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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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1)拉紧作业车辆,观察异常等现象,在冬季寒冷时,应提前十分钟预热后作业。
(2)根据下车组合操纵阀指示标牌,搬动下车组合操纵阀的手柄到后支腿(水平)“伸”的档位,使后支腿水平稳定器伸出,在搬动手柄到“前支腿”后支腿到“支”的档位,即可放下四条支腿,然后使操纵手柄复位,检查车身是否平稳,重新进行调整直到四支腿水平。当支腿全部调整完毕,搬动下车操纵阀回位,然后准备作业。
(3)搬动上车操纵阀到“下臂”、“上臂”到“支”的档位可使基本臂、上折臂上升,当搬动两手柄到“收”的档位,可使基本臂、上折臂下降。搬动上车操纵阀“旋 转”手柄到“左”“右”档位可使转台回转,搬动上车操纵阀“吊”的手柄到“上升”“下降”档位,可实现重物的上升和下降。
(4)车上吊栏操作:其动作要领同只是吊栏上操作时,要将V2上吊栏操纵转换阀向上搬动即可。
(5)作业完毕后,应使各工作装置回到原位,再操纵下车操纵阀,先收回垂直支腿,再收回水平稳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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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要求
(1)停车位置选择应是坚实地面,整车倾斜度不大于3°,并开启警示闪灯。
(2)作业高度与风力(鲍福特);风力6级及以下适宜高度10米以下作业;风力5级能以下适宜高度11~20米以下作业;风力4级及以下适宜高度21~30米以下作业。
(3)高空作业车的操作,应经培训并持有操作上岗证人员负责。
(4)高空作业车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待,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及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危险点;人员分工情况及责任范围。工作负责人除要对车况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以外,还要负责查看地形环境、起降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或事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如有出入,则应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后方能开始工作。
(5)高空作业车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设备的保养规定,在执行各项检查和保养后方可启动高空作业车,工作前应打开上臂和中臂、中臂和下臂之间的保险栓,把小轮胎的支撑杆放松后旋转90度,打开刹车,把车推到工作位置,检查高空作业车车的工作范围,避开或清除妨碍高空作业车车回转及行走的障碍物。
(6)支撑是高空作业车操作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地面,如地基松软或起伏不平,必须用枕木或钢板垫实,同时应选择合适的空间,能够满足高空作业车三臂的伸缩和旋转,才可进行工作。工作前先用钥匙打开电源开关,把开关打到就地操作位置,然后操作支撑脚的按钮使四个支撑脚落下,用自动找平按钮找平,查看操作箱内水平指示仪是否水平,若水平仪指示水平,支撑脚八个指示灯也已亮方可升降作业。
(7)操作人员要精神集中,防止误操作并严格禁酒后作业。
(8)操作手柄时要平稳,切勿急速迅猛,以免导致作业臂惯性摆动过大及意外事故。
(9)要严格按照设备规定的技术参数及作业范围作业。
(10)作业斗(平台)上工作人员要系好安全带。平台上人和物总重不大于225公斤。
(11)升降作业斗(平台)时,应使上下臂交替动作,以保证作业斗(平台)处于最佳升幅半径状态,严禁将作业臂作其它用途。
(12)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注意斗(平台)、臂与高低压导线、电话线及建筑物、大树、广告牌、灯饰等物的安全距离。
(13)当值操作员,负责地面并注意往来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
(14)作业过程中,若发现系统有异音,应即停止工作,待检查或修复后,方可继续工作。
(15)系统出现故障,作业臂不能动作时,应设法使作业斗(平台)上工作人员安全撤离,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16)作业完毕,作业斗(平台),作业臂复位,收起支腿,送回仓库,做好入库检查。
(17)高空作业的作业斗(平台),作业臂及支腿应有反光安全标志。
(18)车上应装置水平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