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松北区某施工工地,某建筑分包公司的工人已经完成办公楼外立面护板的安装工作,接下来拆卸高空作业吊篮进行收尾工作,其中三名工人负责在楼顶上往吊篮内搬运配重,一名工人在吊篮内负责吊篮上下运行的控制操作,在装完配重下行的过程中,离地大约12m时吊篮忽然急速下滑,下滑一端距离后作业吊篮一端安全锁动作,而另一端继续下滑,导致吊篮发生倾覆事故,吊篮内的一名工人连同重物一起被甩了出去,造成该名工人当场死亡。
针对现场查勘的情况,统计事故发生时吊篮所承载的具体载荷,其中吊篮中15块压重块加上地上破碎及坠落而砸入地面的10块共25块,说明当时吊篮中至少承载了25块压重块,通过现场称重得其每块压重的重量为25KG,加上事故受害者的体重75KG:25*25+75=700KG,超出了该吊篮正常工作所允许的最大载重量630KG,属于超载运行。
同时由于现场吊篮钢丝绳下端未安装重锤,未给钢丝绳一个适当的拉力,使得钢丝绳与提升机轮槽的摩擦力达不到正常工作状态的要求,势必造成钢丝绳在提升机轮槽内打滑,一旦打滑,就破坏了吊篮两端的平衡,失去平衡的吊篮内部的压重块将会滑向打滑的一侧,使大部分载重施加在倾翻的这一侧,加重了吊篮的倾覆。同样,当安全绳下端未安装重锤时,因为没有足够的张力使其自身顺直,吊笼从下往上提升时,由于安全锁孔较细,上端的安全绳不会顺畅通过安全锁孔从而引起卡阻,使安全锁上端余留过多安全绳,一旦发生倾覆事故,安全锁因为上端因卡阻产生的过多的余留绳就不能够起到应有的安全保护作用.
事故预防1.严禁超载运行,作业中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参数中给定的额定载荷数装载货物,决不能为提高效率或省工序而超载使用。
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作业时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等安全保护用品及措施,装载货物时均匀分布载重,禁止偏载运行。
3.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相应相应的特种设备知识培训,学习特种设备法规及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了解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及紧急事故预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说明进行设备的组装,安装完毕后应在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申请特种设备检验,未经检验以及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
5.在使用过程中应如果发现特种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刻停止使用,在经过检查排除事故隐患后才能投入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2米或以上的施工作业称之为高空作业。
2、要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戴安全帽。
3、高空作业都需要挂安全带、高挂低用。
4、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等症的不登高。
5、高空作业时材料应固定防止滚动跌落。
6、禁止交叉作业。
7、要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戴安全帽。
8、遵循2×2的原则(离坠落边缘2米以内的临边以及离基准面2米或以上都应挂安全带)。
9、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
10、高空作业时保证每时每刻都挂好安全带。
11、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要停止高处作业。
12、作业时要带好工具袋,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以上内容均根据技术人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