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批次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已在日前公布,申报本批《公告》新产品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731户,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72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58户、三轮汽车生产企1户。以上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共计2647个,其中汽车产品2336个、摩托车产品307个、三轮汽车产品4个。
本次公告申报的各类自卸车以及自卸车底盘共计127款,而本次申报的专用车总计为1176款,因此自卸车在本批公告中的占比达到了10.8%。
根据自卸车占比可见,自卸车作为工程机械中的重要产品,在工程建设、矿山倒短运输、城市环卫服务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专用车尽管种类繁多,自卸车在每批公告中可以占到十分之一左右的比例,足以见得其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次申报的自卸车中,主要分为6种车型。其中,普通自卸车、污泥自卸车与越野自卸车为传统车型,换电式纯电动自卸车、燃料电池自卸车与插电式混合动力自卸车均属于新能源车型。传统车型在本批次的自卸车中占据了89%的份额,其中,普通自卸车、污泥自卸车与越野自卸车分别占83%、3%与3%。在新能源车型中,目前还是以纯电动换电式车型居多,燃料电池车型为近两个批次中陆续出现的车型,目前推该车型的厂家主要有宇通、福田、三一与重汽。插电式混合动力型自卸车相比燃料电池车型更是一个“新物种”,在346与347批次中各出现了一辆,均为中国重汽申报的产品。
纯电动自卸车主要以换电的形式出现,主要是由于目前电能补充仍然不够便捷、电池续航短等情况衍生出来的形式,这也是目前纯电动乘用车中部分车型的解决方案,同时也是目前新能源车型由于电池续航短、充电慢导致的一个共性问题。
本批次中,排在前五位的品牌分别是重汽、东风、大运、一汽与陕汽,占比分别为:25%、17%、12%、9%与5%。前三家的总数超过了自卸车总申报量的一半。吨位方面,本批次申报的自卸车吨位主要集中在18~31吨中,其中31吨车型达到了42辆,25吨车型达到了17辆,24吨车型达到了23辆,18吨车型达到了22辆。16吨以下及16吨的车型申报数量均为个位数。
在本批次中,自卸车亮点还是在于新能源车型中,本次申请氢燃料自卸车的厂商主要为重汽和三一,其核心配置对比如下图所示。重汽自卸车的驱动电机与燃料电池均使用了潍柴的产品,三一的电机使用了绿控传动的产品,燃料电池选取了广东清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电堆。在电机方面,三一车型的额定功率为198KW,低于重汽车型的250KW,峰值功率均一样,为360KW。
氢燃料电池车型受制于加氢站的分布,目前用车仍然不是十分的便捷,只有全国少数的示范性区域建设有加氢站,例如雄安新区等地。
本次公告中仅有一辆插电式混合动力自卸车,由中国重汽推出。电池部分采用了宁德时代的磷酸铁锂蓄电池,可外接充电,发动机部分使用了最大净功率为294KW的MC11.40-61发动机。可选装带折叠式篷布货箱或带环保盖货箱。
在本批次公告中申请了插电式混合动力自卸车公告的厂家中,华菱、福田戴姆勒与北汽福田分别申报了一辆自卸车与自卸车底盘,上汽红岩申报了2辆自卸车产品,徐工申报了1辆自卸车底盘产品,奇瑞商用车申报了1辆自卸车产品。
换电式纯电重卡仍是目前重型商用车领域中发展新能源车型行之有效的技术路线,只需要在运营范围内设立好换电站、充电站等相应的配套设施即可。在保证电池使用寿命的情况下,从车辆生命周期总体使用成本(TCO)的角度来看,还是要优于目前的柴油自卸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