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2)单位主管领导应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变电所的交接班时间,变电所不得随意变更。
3)在处理事故和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与异常,应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班长指挥下协助处理工作。
4)交接班内容一般应为:
(1)变电所运行方式。
(2)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3)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4)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5)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接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受理和执行中的工作票情况。
(6)其他需要交待和注意的事项。
5)交接时应全面交接,做到模拟图板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对口交接。 6)接班人员应重点检查的内容:
(1)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2)核对模拟图板是否与当前变电所运行状态相符。
(3)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
(4)变压器负荷及运行情况。
(5)电容器组运行状况。
(6)检查中央信号及音响情况。
(7)检查直流系统绝缘状况及浮充电流。
(8)检查各种主要表计的指示情况。
(9)核对接地线的装设地点和编号。
(10)核对保护压板的位置。
(11)其他有关事项。
7)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长在运行记录簿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