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概况
某市一施工工地发生一起混凝土泵车机械伤害事故。3名工人在引导混凝土泵车臂架末端的软管时,泵车侧倾,泵车臂架瞬间下降,砸中3名工人,其中1名工人因砸中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2名工人轻伤。
二、事故发生经过
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与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购销合同,负责供应某工程预拌混凝土并负责泵送。
事故发生当日,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将泵车开到施工工地,泵车操作工卞某支好泵车4只支腿和臂架,到2楼施工面用遥控器操作泵车泵送混凝土,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排胡某等3名工人引导混凝土泵车臂架末端的软管。刚泵送了5分钟左右,突然,听到一声响声,泵车左前支腿突然下陷,左后支腿撑破下水道盖板下陷,导致泵车向左侧侧倾,泵车臂架瞬间下降,砸中胡某头部,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2名工人轻伤。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泵车左后腿支撑在不坚实的普通水泥盖板上(下面为下水道);
左前腿支撑在软土质地面上,其垫加的支承面不符合国家有关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和该型号泵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应采用一定规格的长短木方交叉叠放);
现场作业环境不能满足泵车支腿伸展要求,支腿未伸展到位。
(二)间接原因
1、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职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施工方案中没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操作工不知道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
2、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与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安排专人在现场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
(一)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二)泵车操作工卞某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
(三)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未能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