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操作人员守则
(一)上机操作常规
(1)操作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并已被证明合格,具备岗位操作能力,经作业现场主管方审核和主管人现场授权,履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程序后,方可进入场作业和上机操作。操作者应熟悉现场所操作机型的随机手册及其安全要求,熟知其机械原理、保养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并要按规定严格执行。
(2)操作人员在操作旋挖机前应仔细阅读旋挖机操作说明书.熟知旋挖钻机工作原理、保养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旋挖机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3)禁止没有培训及授权的人员上机操作;严禁酒后或身体有不适应症时操作;严禁职业健康条件不足、从业准入要件不全人员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在操作或检修之前必须穿戴紧身合适的工作服、劳保鞋、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
(5)始终在驾驶室内放里应急工具包。
(6)操作人员要遵守主管指令和指挥员统一作业指挥信号,有权拒绝危险作业、非授权作业与施工方案工作内容无关的机械动作操控及其他非职责内容、非安全的动作或作业配合等。
(二)十项安全常规
(1)操作人员在操作旋挖机前,确保已经熟悉并理解了旋挖机上的标志和铭牌的内容和含义。
(2)操作时应划出旋挖机作业区域,用围栏隔开,并挂上警示牌,无关人员应远离工作区域,不要改造和拆除机械的任何零件(除非有维修需要)。
(3)操作人员绝不可以服用麻醉类药物或酒精,这样会降低或影响身体的灵敏度和协调性;服用处方或非处方药物的操作人员是否能够安全操作机器,需要有医生的建议。
(4)为了保护操作人员和周围的人员安全,机械应装备落物保护装置、前挡、护板等安全设备,保证每个设备均固定到位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禁止操作人员从地面、驾驶室直接跳上或跳下,应至少保证有两手与一只脚或两脚、一只手与踏板和把手紧密接触。
(6)现场操作者和监控者之间应建立良好可靠的通讯,或熟知信号的传递方式及含义。
(7)在开机工作前,必须确保旋挖机在压实的、平整的土地上工作,否则存在倾翻的危险。
(8)回转卸土时。鸣笛示意,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确认安全后回转上车90°左右卸土。
(9)操作人员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旋挖钻头触地并关闭发动机。
(10)当两个人进行操作和保养时,事先均应接受培训,其中一人应在主操作位置监控另一人的工作以确保人身安全。只有当整台旋挖机关闭时,才允许一个人单独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设备保护守则
(1)不允许通过不正确的操作或改动旋挖机结构来改变机器原有的工作参数。
(2)作业时,钻机上车回转复位后放钻,钻头触底后再钻进掘土,放钻、钻进、提钻过程中严禁回转、行走、起落变幅机构等动作。
(3)行走时桅杆向后倾斜钻头离地面0.5m为宜。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4)旋挖机所配置的卷扬是用来配合钻进工作的,不能作为其他起吊装置使用。
(5)保持驾驶室内地板、脚踏板、手柄清洁、活动空间充裕,经常检查油路、润滑脂及污尘,避免开裂及缠绕的危险。
(6)不得将操纵杆及胶管作为把手使用,因为它们是非固定性支撑,应避免拉动操作而引起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