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全国范围正式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为切实践行国家“双碳”承诺,进一步将“节能减排”落到实处,多地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条例,禁“高排”从此有法可依,违法、违规使用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设备将要付出代价。
“高排”机械将寸步难行
据了解,《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河北、浙江、重庆等多地污染防治办法、条例在此之前也已实施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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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条例》施行后,对纳入排气污染防治重点管理目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统一编码管理,并对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不得使用。对在禁“高排”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将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甚至更多。比如同样的情况在北京市将罚款5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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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不仅明确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还要求逐步推进高排放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在《条例》规定的排放区内,“高排”设备如“迟暮英雄”, 将再无用武之地。
国四用柳工 省油又轻松
“高排”非移动道路机械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用户转型升级迫在眉睫。高效可靠、节油环保,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柳工全系列产品将成为广大用户设备升级的首选。
全新的柳工“国四”产品不仅延续“国三”产品的优势,同时融入“国四”排放标准、客户需求和智能化配置,实现了家族产品型谱的优化和产品综合性能的全面提升,整机效率更优、油耗更低、可靠性更高。
早布局,真可靠!
早在2017年,柳工就开启了在“国四”领域的研发和储备,是行业内最早开始此项研究的工程机械企业。正式上市前,搭载广西康明斯专用发动机的柳工“国四”装载机,就已完成极限工况下累计50000小时可靠性路试验证,近10000小时台架测试。
为了应对更恶劣的工况,柳工装载机、挖掘机等成功通过了海拔4500m高原极限工况、-45℃高寒极限工况、重载工况等可靠性验证。还曾在内蒙古大型露天煤矿恶劣工况下累计验证30000小时,单机验证5000小时运行测试,“国四”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均保持行业领先。
谱系全,真环保!
作为行业领导者,柳工率先发力,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全系列产品全面切换“国四”,并批量交付到全国客户手中。先进的尾气后处理器技术(DOC+DPF+SCR)能减少NOx和黑烟颗粒排放。柳工专属动力曲线,动力更强劲,燃耗更低,发动机更高效,满足更为严格的环保要求,是节能减排、绿色生产一大利器,让用户承接工程优势显著。
面对不断升级的环保需求,柳工致力于探索与创新。一台台满足“国四”排放标准的设备驶入全国各地的施工现场,以高效、可靠、节能、环保的表现,赢得客户的高度赞誉和信赖。柳工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践行“双碳”战略,坚持以客户为导向,共促工程机械行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