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为防治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第四阶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 kW以下(含560 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现在已进入2022年,距离第四阶段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标准的全面规范越来越接近了,你,做好准备了吗?
标准涉及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起重机械、叉车、压实机械、路面施工与养护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高空作业机械、凿岩机械等)、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雪犁装备、工业钻探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等各个渠道的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设施。
国三到国四,是技术的转变
中国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实施对象为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
我们知道,在国三时代发动机通过电控技术精确控制喷油,达到了国三排放标准。到了国四,由于排放对颗粒物的限制更高,发动机需加装后处理系统才能满足要求,同时原有国三发动机的燃油系统、进排气系统、控制系统等都要进行调整,映射到整机产品上,就需要重新调整发动机舱布局和控制方案。
可以说国四的升级对很多发动机厂家和主机厂家而言,就是一次新的产品开发,而后处理系统就是最关键的部分。
卡特彼勒的经验和技术
在《标准》中,生态环境部已经明确37~560 kW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加装DPF(柴油颗粒捕集器),相对国三来说这是一个全新的技术,但对卡特彼勒而言是再熟悉不过了。
自2007年欧美进入四阶段排放以来,卡特彼勒在DPF的应用方面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已有超过几十万台各种装有后处理系统发动机的非道路设备在现场运行,积累超过几十亿现场运行小时,使卡特彼勒产品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变得更加稳定和可靠。
针对国四排放,卡特彼勒所采用的技术包括先进的电子控制、先进的燃油系统、先进的涡轮增压、DOC(柴油氧化催化器)、DPF(柴油颗粒捕集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等,根据不同的机型搭配最优化的后处理解决方案。
毋庸置疑,DPF是一种非常关键的部件,当系统内颗粒物积聚到一定程度后,DPF就需要再生,原理就是通过高温将颗粒物燃烧转化为无害的成分。
我们的再生技术一大优势是无感再生,再生会发生在发动机运行的任何时间内,发动机通过自身的软件控制和硬件控制去判断何时激活发动机的再生功能,而不需要用户停机或触发一些程序。
应对中国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卡特彼勒拥有丰富的经验,产品解决方案已经做好充分准备。并且,卡特彼勒实行全球联保的服务体系,代理商遍布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熟的代理商网络和强大的零件供应体系免除客户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