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落实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 。近日, 燕子矶街道环保部门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对区域内建筑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提出要求一是推进在用及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含企业场内车辆)申报登记,申报登记及环保标识张贴率达到100%。二是推进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净化装置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安装,确保尾气排放达标。三是强化监管辖区内所有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必须持有“CMA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并报街道环保科备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控制移动源NOX、VOCs排放,减少臭氧污染天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保障人员配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进。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按要求申报登记并张贴环保标识,对使用不达标机械的单位和责任人加强指导服务,对拒不改正的街道环保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