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整县试点推进、暂缓分布式光伏并网实施的通知》,要求11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暂停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立项备案和并网申请,待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方案确定后,再视情况组织实施。
根据文件,为进一步统筹考虑分布式光伏整体布局、电网负荷和储能调峰能力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全县范围内暂停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立项备案和并网申请,待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试点方案确定后,再视情况组织实施。
集中式光伏仍执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风力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执行,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积极配合我县试点工作,并向有关企业和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此前,常德、韶关、邓州三地曾发布暂停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作的通知(三市暂停部分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等工作),尽管国家能源局此前明确表示对于本地区正在开展备案和开发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按照有关程序继续推进,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现有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但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仍有部分地区在政策执行层面出现了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