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以及使用单位所用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和具体情况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此制度的要求,确保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并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总则
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应当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后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起重机械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2、管理安全技术档案。
3、督促实施日常检查。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指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起重机械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必要的起重机械安全作业知识。7、本单位购置的以整机出厂的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定期规则》)的规定进行首次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