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9月13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向各地方和有关企业发出通知,就抓紧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做出安排,要求推动煤炭中长期合同对发电供热企业直保并全覆盖,确保发电供热用煤需要,守住民生用煤底线;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企业在今年已签订中长期合同基础上,再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将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年度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
从政策导向来看,目前的重要方向是进一步发挥煤电长协作为动力煤压舱石的作用,针对重点的民生刚需环节进行全面保障。
那么目前的供应情况能不能做到呢?2020年电力工业企业的动力煤消耗量占整体消耗量的69%,2020年采暖季(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电力加供热的动力煤消耗量占整体消耗量的72%。目前的整体供应水平完全可以覆盖电力供热企业的需求量。如果按照新的政策要求,将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年度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则既可以降低取暖季用煤成本,又可以进一步保障煤电企业用煤需求。
目前的配套政策也在强化这一政策导向,在产地增产的环节上,要求增产保供的煤矿,增量部分需要补签长协,引导增量部分保民生用煤,减少了刚需民生用煤对市场煤的需求份额。同时,在下游环节上,严格执行能源双控政策,加强能耗监管,将倒逼高耗能行业的煤炭高效利用,进而降低下游整体煤炭需求。
这个政策导向还会引发一系列的传导效果。第一,解决了电力、供热等民生用煤的后顾之忧,这些保民生的终端摆脱了不管什么价格都必须要买的窘境。电力、供热作为“半政策”的动力煤需求主体,其市场煤需求或不断萎缩,进而推动动力煤现货市场不断向“市场经济”转变。第二,调节和优化了煤炭的供应流向,将供应增量定向提供给重点企业。同时高耗能产业的煤炭需求减少,将原本供应这部分的煤炭释放出来。而市场煤失去民生用煤的刚需支撑之后,高煤价对于其他终端来说,变成不得不考虑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当利润不足以支撑高煤价的需求时,就会被动减少需求,从而改变煤炭市场的供需结构。从中长期来看,对煤炭价格将形成一定压力。
因此,总的来看,这一政策既保住了民生用煤,又利用市场经济自发地调整现在高煤价的非理性状态,避免了误伤民生用煤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