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出,要实施 “四增两减”工程,聚焦可再生能源、核能、天然气、省外来电做加法,打造全国重要的核电基地、海上风电基地、沿海LNG接卸基地、跨区域电力消纳基地和鲁北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突出煤炭、煤电做减法,淘汰低质低效产能,实现能源消费增量全部由清洁能源供给、电力消费增量主要由清洁电力供应。
规划明确,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为补充,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
1、光伏发电。坚持集散并举,大力发展光伏发电。
加快发展集中式光伏。充分利用潍坊、滨州、东营等市盐碱滩涂地和济宁、泰安、菏泽、枣庄等市采煤沉陷区,重点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级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百万千瓦级 “光伏+”基地。鼓励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盐光互补、生态治理等模式,因地制宜发展 “光伏+”集中式电站。
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开展整县 (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成 “百乡千村”低碳发展示范工程。推进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屋顶光伏建设,优先发展 “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700万千瓦。
2、风电。以海上风电为主战场,积极推进风电开发。
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坚持能建尽建原则,以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为重点,充分利用海上风电资源,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推进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加快启动平价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科学布局陆上风电。适度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地千万千瓦级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
在储能方面,以市场化为导向,科学合理选择经济技术可行的路线,优先发展大容量、高效率、长时间储能设施。
鼓励新建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按照一定比例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支持建设运营共享储能设施,鼓励风电、光伏项目优先租赁共享储能设施。建立健全储能配套政策,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设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到2025年,建设450万千瓦左右的储能设施。
在氢能方面,围绕创建 “国家氢能产业示范基地”,发挥山东省氢能产业基础优势,健全完善制氢、储 (运)氢、加氢、用氢全产业链氢能体系,加快形成 “中国氢谷” “东方氢岛”两大高地,打造山东半岛 “氢动走廊”。
实施 “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推动氢能创新链与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工业副产氢纯化技术,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和低谷电力制氢试点示范,培育风光+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模式。
此外,规划还提出,要实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
以海上风电基地开发为契机,吸引国际国内风电装备制造领域龙头企业落户山东省,在烟台、威海、东营等地建设高端风电装备产业基地,重点打造中国北方风电母港。依托沿海核电基地建设,聚焦国和一号、华龙一号、高温气冷堆等三代及以上核电关键技术装备国产化,重点在烟台、威海、济南等地布局核电装备产业园区。
发挥太阳能利用规模优势,大力发展太阳能光热、光电制造及配套产业,积极培育太阳能热水器制造龙头企业、光电开发利用骨干企业和其他配套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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