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意见明确,原则同意该项目所报节能报告。
意见指出,该项目年耗能总量折合标煤12475.81吨(电当量值按0.1229千克标煤/千瓦时计)、25855.20吨(电等价值按0.328千克标煤/千瓦时计)。项目建成运行对乐山市五通桥区完成能耗双控目标有较大影响。
意见还提出,该项目产品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3.54tce/百万片、电耗12万kW·h/百万片、水耗1278t/百万片。评估认为,《节能报告》计算能耗指标基本准确,单位产品电耗、水耗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能耗限值要求,项目总体能效水平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据了解,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业主为乐山高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永祥路100号。该项目年产单晶硅片5.3亿片;项目租用四川永祥硅材料有限公司101厂房、102仓库及103污水处理站,建设生产线及安装生产设备。总建筑面积12732.59平方米。该投资规模为18300万元,建设工期为7个月。
此外,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