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的定损专业技术性较强,损失也一般较大,各地应按各分公司要求按权限逐级上报,遇有大案、疑难案件、配件核价困难的应及时与承保公司联系。
1)维修厂的选择,客户可以就近选择具备专业技术力量和技术资质的修理厂维修(如当地有专业的维修站可优先选择)。如当地无具备维修力量的修理厂,应及时向上级和承保公司汇报。
2)定损前应详细拍摄车辆未解体的损失照片,并用易碎贴固定损失部件和待检部件。
3)拍好解体前照片,有条件时要监督解体过程,防范扩大损失、替换部件等造假行为;解体后,应逐一核对配件的名称、型号、编码、报价并逐项拍照查验。
4)配件价格应以我司核价为准,如当地无价格信息,应及时与承保公司联系。损失较大的案件,应联系承保公司核价。
5)定损时涉及单台车工时费金额较大时(1万以上),应及时与上级主管和承保公司沟通。
6)损余物残值采用与客户协商扣减损失金额的方式处理。对于主要金属部件和金属结构件,残值金额按其核价金额的10%左右协商确定。如有争议,应及时与上级主管和承保公司沟通。
7)损失确认。坚持以“修复为主,更换为辅,质量对等”的三原则确认更换件和修复件。在确认损失后,填写好损失清单,清单上要备注好车架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定损单必须有被保险人、修理厂、定损员签字、注明日期、联系电话。
8)对于损失较大或存在疑问的案件,应按公司规定在车辆修复交车前进行回勘,并将回勘报告和回勘照片及时(24小时之内)上传系统。回勘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问题较大的应立即向承保公司反馈。
系统上传
现场查勘或定损资料(包括笔录、查勘报告、定损单、报价单、施救清单等),必须在完成现场查勘或定损工作后24小时之内按要求上传系统(包含节假日),填写的查勘报告必须详实,禁止简单采用报案信息作为出险经过填写,必须与实际查勘情况相符,文字内容要专业化,客观分析事故成因,落实保险责任,并及时在系统内完成所有查勘、估损、核价等任务。
资料流转
各地代勘完成后应及时将相关代勘资料完整地寄回承保公司,并做好登记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