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太原市政府发布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及以下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指定区域内使用。
非道路移动机械系不在道路上行驶的机械,主要为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园林机械、船舶运输等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打桩机、沥青摊铺机、拖拉机、发电机、联合收割机、非公路卡车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为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自2018年1月1日起,及以下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西山旅游公路(牛家口村至土堂漫水桥)以东,新兰路(土堂漫水桥至向阳店高速口)、北环高速以南,东环高速、东峰路(杨家峪高速口至龙城大街)、马练营路以西,小牛线以北范围内使用。(本文来自洛阳政赢机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