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淄博市紧盯企业安全生产,对未能按要求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肃查处;对发生死亡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诚信系统管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注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全面提高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目前所有施工现场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在拉网式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的同时,采取领导带队、专家参与的方式,对区县每两月集中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责令责任单位“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
组织在监督机构内部层层签订了扬尘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坚持对区县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月度考核和通报,对不符合扬尘防治要求的,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现场,视情况对责任单位处以责令停工、记录不良行为、诚信评价扣分等处理。要求施工现场加强扬尘防治管理,风力4级以上立即停止土石方运输、开挖、回填等作业,并采取洒水等防尘、降尘措施;正常施工作业期间塔吊开启喷雾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人工洒水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土石方作业期间开启“大炮式”喷雾降尘设施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淄博市今后将限额以上村镇工程、城乡结合部工程全部纳入监管,尽快理顺对限额以上工程的监管机制。全面强化对建设三方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法规培训,突出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抽查工作,凡无培训教育记录、无证上岗的项目和企业,将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