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房地产业现实库存7525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约为26个月,其中住宅库存去化周期约为17个月,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用房去化周期更长,难度更大。
省住建厅要求,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在12个月以内的市、县,要适度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推行福州、厦门精装修商品房做法和经验,促进绿色住宅项目和精装修商品住宅在全省推行,增加有效投资,力争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4700亿元。
全省要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各市、县根据实际制定政策,按照“一市一策”“一县一策”“一盘一策”的原则,在2016年2月底前出台落实到具体楼盘的房地产去库存措施。库存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要暂停土地供应,特别是一些城市存在商业用房库存去化周期长,要暂停商业用地出让。
目前,省住建厅正在研究并将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促进我省房地产去库存、支持新市民住房需求和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3个政策文件,同时出台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指导意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缴存范围。
此外,福建省将加快住房保障方式转变,通过市场筹集公租房房源,不再新建公租房,推行公租房保障货币化,并把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