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压破碎锤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员工行为,实现操作标准化、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液压破碎锤操作与维修。
3、风险辨识
火灾、高处坠落、灼烫、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噪声、粉尘。
4、防护用品
安全帽、劳保服、安全鞋、手套、防尘口罩、耳塞
5、操作流程
5.1 开机前
5.1.1 工作前须对破碎锤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油位、水位,同时查看其它各总成件是否有漏油、损坏等现象。
5.1.2 接通电源后,检查灯光、喇叭、雨刷器、指示仪表、故障显示灯及报警蜂鸣器是否正常完好。
5.1.3 检查破碎锤钎杆是否钝化、其他部位是否有开裂脱落松动等现象。
5.2 运行中
5.2.1 启动后观察所有仪表的工作情况是否正常,如机油压力、水温、电流电压是否达到所规定的范围。
5.2.2 启动或停机时必须怠速3—5分钟,禁止启动后,立即进行全负荷运行,设备行驶前必须系好安全带。
5.2.3 发动机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30秒,两次启动间隔时间不少于2分钟;
5.2.4 发动机怠速运行不得超过5分钟,高速运转的发动机严禁突然熄火。
5.2.5 在行驶或作业中,除驾驶室内,破碎锤任何地方均严禁乘坐或站立人员。
5.2.6 破碎作业时,首先将钎杆往下压到位,锤体必须与被打击物的打击面保持垂直90°,每次连续冲击不能超过30秒。
5.2.7 避免未抵住物体进行空撞击,要定时给破碎锤打润滑脂。
5.2.8 使用中不能用破碎锤撬物体,不能用钎杆来起吊物件,严禁用破碎锤去撞击物体。
5.2.9 破碎锤边坡作业时,履带离边坡距离不应小于3米,必要时应用坚木垫实机身,方可进行作业。
5.2.10 禁止交叉作业,同时避免在高压输电线路下作业,如无法避免时,破碎锤与高压输电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5.2.11 危险区域作业时范围50米内,必须做好安全监护,专人负责,严禁设备及人员靠近,防止飞石击中人员或设备,必要时可先停止破碎作业。
5.2.12 行走时动臂应和履带平行,回转台应止住,下坡应用低速行使,禁止变速和滑行。
5.2.13 破碎锤冲击震动异常时,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蓄能器压力。
5.2.14 破碎锤落地和升起操作不得过猛;在平台起动,回转,停止等动作应缓慢平稳。
5.2.15 破碎锤与其它设备在同一平台作业时,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5.2.16 严禁在高温状态下打开水箱盖,以免烫伤。
5.2.17 破碎锤驾驶室顶及挡风玻璃必须装有防护网。
5.3 作业后和维护
5.3.1 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停放在安全区域,把油门旋钮放置最低位置,关闭先导锁开关并将发动机熄火;绕设备检查一圈,查看是否有漏油或漏水等现象,并作好记录;再拔出电门钥匙,断开蓄电池开关,并锁好车门。
5.3.2 严格遵守维护保养规定和润滑制度,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保养和润滑工作。
5.3.3 定期对破碎锤的氮气压力进行检查,必要时补充。
6、应急措施
6.1 作业过程中,当发动机、电器等失火时,应立即停车熄火,应迅速拉闸断电,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并向上级汇报。
6.2 发生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动力源和危险源头,防止二次伤害,根据情况进行处置。
6.3 发生灼烫伤时,如小面积烧伤则立即用大量干净的水冲洗至少30 分钟,涂烧伤膏后送医院救治。
6.4 发生其他人身和设备事故的,要立即报告,并进行自救、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