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 资讯中心 知识
罚款5万!叉车未检验未登记是违法行为!
2022-01-20 来源:叉车杂志

2022年1月7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向位于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的**机电有限公司下达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29日,执法人员到**机电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朱某某正在使用叉车进行作业。该公司现场无法提供该叉车的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叉车采取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经批准后立案调查。后经查明,2016年12月,该公司购进叉车一台,在未经检验合格的情况下,由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朱某某进行作业。

处罚结果

该公司雇佣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员工操作未经检验、未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叉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八十六条第二项,责令改正雇佣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作业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涉案叉车,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案例中涉及到的叉车,究竟是何物?或许你并不陌生↓

叉车属于《特种设备目录》内所指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之一。作为一种低速移动的物体搬运堆垛设备,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使用的叉车均需要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

看似普通的叉车作业,为何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法制约束和档案管理呢?

由于其工作环境、工作状况通常是动态变化的,作业场所比较复杂,常常处于人车混杂的空间内,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叉车常见事故类型:碰撞事故、挤压和剪切事故、倾翻事故、物体坠落事故及其他事故。

一、持有开车“四件套”

1、叉车首次使用须办理首次检验,并每年定期检验。(注:报检请搜索微信公众号“金华特检”)

2、未取得叉车特种设备作业证件的人员不得驾驶叉车

3、叉车须进行使用登记,并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4、必须悬挂车牌

二、遵守五必须,五严禁”

使用前必须按照维护保养说明进行定期自行检查,严禁带故障运行;

非驾驶人员必须与叉车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搭乘人员、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作业;

通过路口、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减速、鸣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严禁高速、加速通过;

载物影响驾驶员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严禁超负荷作业、单叉作业、改变叉运功能作业;

停车离开前必须卸下货物、货叉落地、拉上手刹、熄火断电、拔出点火钥匙,严禁货叉上载物悬空停留在高处。

标签: 叉车 知识 处罚
* 特此声明
1.凡注明来源"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所有。若需转载需注明新闻来源及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他媒体、网站 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发表我的评论
后参与讨论 1/1000 提交评论
全部评论 0条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热搜词按照字母排序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其他
21-SUN公众号
铁臂商城手机端
铁臂商城公众号

掌握全局,把握市场

买设备,就上铁臂商城!

为用户提供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等工程机械设备的信息查询、设备询价、产品投诉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