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即在城市建成区,南至聊滑路南800米,西至西外环,东至鱼山路,省道324,北至省道329、省道324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据了解,下一步,东阿县环保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以施工工地等为重点,加快淘汰高排放的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老旧船舶。每周进行巡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农机局等主管部门将对系统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动态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强对高排放工程机械的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