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工程机械商贸网编辑统计,目前哈尔滨、武汉、郑州、西安、佛山等市已经推出了国三标准的排查和处罚机制,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都要登记造册,不满足国三标准的工程机械、农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不允许进入市区施工,一旦发现将面临小到5000元,大到十万元的处罚,一个比一个罚得狠,也彰显了我国对排放污染的整理力度。小编整理了几个城市的处罚条例,以供当地的工程机械同行们了解一下行情。
西安
《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西安市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纳入监管范围,6月30日前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对现有机械完成申报。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租赁或者外借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超标或者经维修后仍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都将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哈尔滨
今年4月1日起,无废气污染控制装置且排放烟气的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将不得在哈尔滨市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自2016年12月1日起,装用不符合国三标准要求的柴油机的农用机械,不得在哈市办理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哈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公室提醒,各销售单位、市场应按国家有关要求清退未达到标准的非移动机械,逾期不得在哈市销售;单位或个人在采购非道路移动机械时,应注意核查所装用柴油机的排放标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凡是拥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须加强检查,对无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的,应加装排气污染控制装置,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武汉
今年4月1日起,无废气污染控制装置且排放烟气的推土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将面临武汉市环保部门的严厉查处。
据了解,目前武汉市正在调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和权属。同时,武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境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年内可望出台。届时,排污较重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纳入环境监管。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我市实施的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对使用排放不合格、或无废气排放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处以5000元罚款。
佛山市
佛山首部环保法规《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佛山将划定黑烟车限行区,在限行区内行驶的黑烟车一旦取证就可处罚。针对挖掘机、打桩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一旦取证排放黑烟,或在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都处以5000元罚款。在重污染天气下启动应急预案时,违反限制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条例还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及其燃油、发动机油等生产、销售都提出了相关规定,违反条例将被处罚。